2026 年 5 月 2 日,教育部正式发布《关于在全国中小学推行春秋假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2026 年秋季学期起全国中小学全面实施春秋假制度,春季、秋季学期中期各安排 2—3 天短假,与周末、法定节假日连休可形成 6—13 天假期,核心目标是打破紧绷学习节奏、促进劳逸结合、强化实践育人、陪伴家庭成长。目前浙江、江苏、四川、山东、河北、湖南、贵州等多省已出台实施细则,进入落地阶段。
长期以来,我国中小学实行 “两学期两长假” 模式,学期中间连续上课、考试、刷题,学生普遍出现中期疲劳、注意力下降、情绪烦躁等问题,甚至产生厌学心理。调研显示,约 78% 初中生、65% 高中生存在 “学期中段学习效率下滑” 现象,近六成家长反映孩子 “作业写到深夜、睡眠不足、缺乏运动”。春秋假并非增加总假期天数,而是重新分配学年假期:适当缩短寒暑假时长,在学期中间插入短假,让学生在高强度学习中获得休整调整机会,实现 “劳逸结合、张弛有度”。
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表示,春秋假的核心价值在于 **“休养生息 + 实践育人” 双赋能 **:一方面,帮助学生缓解学习压力、调整身心状态、改善睡眠与视力,减少心理问题发生;另一方面,引导学生走出校园、接触自然、参与社会实践、陪伴家人,弥补传统教育中 “自然教育、劳动教育、亲情教育” 的短板。各地学校可利用春秋假组织研学旅行、劳动实践、社区服务、科技体验、文化探访等活动,将课堂延伸至社会与自然,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、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。
教育专家指出,推行春秋假是我国中小学作息制度的重大改革,本质是从 “应试导向” 向 “素养导向” 的教育理念转变。落实过程中需防止 “变味”:严禁学校利用春秋假补课、变相上课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培训;要坚持 “学生自愿、家长同意、学校组织、安全第一” 原则,丰富实践活动供给;家校协同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,避免 “沉迷手机、过度补习”。下一步,教育部将建立春秋假实施监测机制,定期评估效果、优化方案,推动形成 “学有张弛、育有温度、全面发展” 的良好教育生态。